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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和自由並非全無限制

 每個人都有權利和自由做自己喜歡的事,但試想想,如果一個人在街上大叫大嚷,享受自己的自由時,其他人會怎樣?

根據《基本法》和《國際人權公約》,我們享有言論、新聞、集會、遊行示威等自由。不過,自由不是絕對的,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權利的同時,亦要尊重他人的權利,否則便是放任的行為,甚至有可能觸犯法律。

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、《經濟、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憲法都明確規定,某些個人行使的基本權利和自由,是可以因維護國家安全以法律予以限制的。


重點解說
自由不是絕對的,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權利的同時,亦要尊重他人的權利,否則便是放任的行為,甚至有可能觸犯法律。